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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泸州市江阳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网络来源 2024-04-06 16:18:48

     2024年泸州市江阳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今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江阳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9340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7535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本年招生范围。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一)户籍类
 
  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户籍非托管类和户籍托管类,户籍托管类包括以下情形:①集体户籍: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的商品住宅产权中,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产权未达50%;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的商品房用途非住宅类;④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不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二)随迁类
 
  1.购房类随迁子女:2024年5月15日前在江阳区购买商品住宅拥有100%产权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房屋产权人为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2.务工类随迁子女:江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先报名登记、后划片入学的办法,分配至一所公办学校入学。根据生源数量,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新建小区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户籍学生和购房类随迁子女凭以下两项资料登记: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②房产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表和购房发票)。
 
  务工类随迁子女凭以下四项资料登记:①进城务工人员与江阳区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江阳区街镇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务工人员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江阳区内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表和购房发票,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④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至少提供2024年3月、4月在江阳区或泸州市连续缴纳2个月及以上的保险单,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面总公司在区外,提供总公司为其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
 
  严禁适龄儿童、少年重复报名和伪造材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提交中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缓学。
 
  凡在江阳区小学就读的非江阳区户籍学生或非购房类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持毕业证、户籍等资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一)主城区招生办法
 
  主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区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主城区指江阳区北城街道、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所辖8个城市社区、城西新建片区(含以下小区:世纪玺悦、阳光国际城、恒大城、天誉誉府、鸿通翡翠滨江、金科博翠湾、医科大康健苑、酒城中心、蓝博湾、青云台、世茂璀璨、阳光江阳府、敏捷紫云府、阳光江湾壹号院、天誉锦樾、学府华庭、酒城中心上筑、金科美院、城林西岸、峰景东
 
  苑)。
 
  主城区学校招生采劝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操作的,可持资料到街道指定的线下报名处登记,双(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网上报名但未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后补报名者,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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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今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江阳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9340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7535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本年招生范围。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一)户籍类
 
  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户籍非托管类和户籍托管类,户籍托管类包括以下情形:①集体户籍: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的商品住宅产权中,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产权未达50%;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的商品房用途非住宅类;④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不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二)随迁类
 
  1.购房类随迁子女:2024年5月15日前在江阳区购买商品住宅拥有100%产权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房屋产权人为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2.务工类随迁子女:江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先报名登记、后划片入学的办法,分配至一所公办学校入学。根据生源数量,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新建小区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户籍学生和购房类随迁子女凭以下两项资料登记: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②房产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表和购房发票)。
 
  务工类随迁子女凭以下四项资料登记:①进城务工人员与江阳区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江阳区街镇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务工人员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江阳区内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表和购房发票,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④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至少提供2024年3月、4月在江阳区或泸州市连续缴纳2个月及以上的保险单,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面总公司在区外,提供总公司为其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
 
  严禁适龄儿童、少年重复报名和伪造材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提交中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缓学。
 
  凡在江阳区小学就读的非江阳区户籍学生或非购房类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持毕业证、户籍等资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一)主城区招生办法
 
  主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区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主城区指江阳区北城街道、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所辖8个城市社区、城西新建片区(含以下小区:世纪玺悦、阳光国际城、恒大城、天誉誉府、鸿通翡翠滨江、金科博翠湾、医科大康健苑、酒城中心、蓝博湾、青云台、世茂璀璨、阳光江阳府、敏捷紫云府、阳光江湾壹号院、天誉锦樾、学府华庭、酒城中心上筑、金科美院、城林西岸、峰景东
 
  苑)。
 
  主城区学校招生采劝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操作的,可持资料到街道指定的线下报名处登记,双(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网上报名但未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后补报名者,统筹安排入学。